商標的使用價值體現(xiàn)于商標可區(qū)分同一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提供者,以方便相關(guān)公眾消費喜愛的商品或服務。商標起名決定品牌地點的高低,如何該商標取一個具備價值的名字呢?
一、簡單記憶,易于理解
對于消費者而言,若商標為復雜的圖形、生僻字,構(gòu)成要素雜亂無章,這枚商標將很難辨認,亦不利于記憶。
申請人在給商標取名時,需要節(jié)制商標名字的長度,要留意降低消費者的記憶負擔,如此商標才能被消費者辨識記憶。如“阿里巴巴”商標巧妙的運用疊詞,讀起來朗朗上口,十分利于記憶。
商標在容易記憶的基礎(chǔ)上,若還具有美好的含義,同時亦可以凸顯所標識的商品或服務特色;這枚商標就很容易為消費者理解接受,可以產(chǎn)生過目不忘的效果,商標價值自然會因之而提高。
如“香飄飄”商標用于奶茶之上,將奶茶的芳香四溢特點淋漓盡致的傳達出來,自上市后就頗受歡迎,“香飄飄”商標價值亦因之大幅提高。
二、具有顯著性
商標局審查注冊商標申請時,常著重審查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。若一枚商標缺乏顯著性,難以區(qū)分所標識的商品或服務提供者,商標局將毅然駁回其注冊申請,不予注冊。
因此申請人在給商標取名時,必須使商標具備顯著性,如此其才能獲得這枚商標的專用權(quán),才能在商業(yè)活動中排它使用此商標。
三、朗朗上口,利于傳播
一枚頗具價值的商標,不僅要易于記憶、便于理解,同時要利于傳播。商標作為使用于商業(yè)活動的中標志,只有得到廣泛傳播,這枚商標的價值才能得以積累,并不斷提高。
如“蒙牛”商標簡單易記,又容易理解,很容易就讓消費者聯(lián)想到大草原和優(yōu)質(zhì)奶源;因而“蒙?!迸D淘谑袌鲋袀涫軞g迎,“蒙?!敝缺榧叭珖?,“蒙?!鄙虡藘r值自然不言而喻。
總之,申請人再給商標取名時,需要確保商標具備顯著性,進而確保商標名字易如記憶,便于理解、利于傳播,如此這枚商標定將備具價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