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編發(fā)現(xiàn),幾乎每座城市都有一個地道風味的成都小吃和從長沙空運而來,不正宗賠償1萬的長沙臭豆腐。如果您對已注冊商標查詢還有任何疑問,歡迎到開心財稅網(wǎng)進行在線咨詢 ,開心財稅為您提供免費商標查詢,希望能幫助到各位。
的確,在中國的很多城市,這兩個店名的使用重復率堪比人名中的李剛、王強。
長沙臭豆腐一定是在賣豆腐,成都小吃可能是在賣擔擔面,冒菜,也有可能是串串香,麻辣燙。好不好吃各家有異,正不正宗名商君不知道,但有件事情是確定的——它們都沒有注冊商標。
為啥?
因為,地名(含地名)不能注冊為商標。
這么說是有依據(jù)的。1983年6月,商標局開始要求不要將地名注冊為商標,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《商標法實施細則》更加明確了此項規(guī)定。目前最新的商標法寫明:縣級以上行政區(qū)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,不得作為商標。已經(jīng)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(xù)有效。
這就決定了長沙臭豆腐、成都小吃、新疆羊肉串不能作為商標被注冊。
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。
情況一: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。例如“鳳凰”,雖然與湖南地名重合,但本身也是一種鳥類,因此“鳳凰”的注冊并不違反商標法的規(guī)定。
情況二:作為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的一部分。例如“鎮(zhèn)江香醋”、“揚州炒飯”作為集體商標就可以被注冊成功。
另外,“青島”商標雖然在2015年才注冊成功,但因青島啤酒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并有一定的知名度,所以注冊成功,但只屬特例。
“通用名”商家的商標之路怎么走?
雖然成都小吃、長沙臭豆腐等作為通用名“知名度”較高,但因為商家泛濫,誰都可以使用,可辨識度和顯著性并不高。
擺脫同質(zhì)化樹立自己的品牌
現(xiàn)實中,餐館店名的同質(zhì)化很嚴重,不信你可以打開百度地圖做個實驗,看看周邊有多少“成都小吃”店。
和頗有名氣的加盟店不同,這樣的同名店對于消費者來說大同小異,地址是分辨它們的唯一途徑,就算口味差異大,也被店面的辨別性弱消磨得差不多了。
因此對于它們,獨樹一幟才是發(fā)展的長久之計。第一步就是用獨有的店名和其他同名店區(qū)別開來。例如:“黑色經(jīng)典”長沙臭豆腐,“阿拉丁”麻辣燙,“蜀上千”成都小吃。
取名的思路大致分為兩種。一種是和產(chǎn)品緊密相關(guān),例如黑色經(jīng)典臭豆腐,湘酥味臭豆腐;另一種就是和人相關(guān),例如:吳記臭豆腐;楊氏成都小吃,除了突出自身特色,還多了些人文的韻味。
及時注冊商標,防止他人侵權(quán)
雖然名稱是獨有的,但如果沒有注冊成商標,依然有被別人抄襲并使用的風險。被注冊成商標的“沙縣小吃”他人不能擅自使用;已經(jīng)有商標專用權(quán)的“傷心涼粉”若他人使用就屬于侵權(quán)行為。無數(shù)個商標案件都證明了及時注冊的重要性。
小編想說的是,大到店面的長久發(fā)展,小到每天的營業(yè)額,其實都和品牌息息相關(guān),我們不僅要將產(chǎn)品上做到有競爭力,也要讓自己的努力不要因為一個毫無特點的名字而功虧一簣。